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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大学外国语学院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实施细则(试行)
2025-05-19 17:25  

根据《长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办法(试行)》要求,我校在普通本科毕业生中施行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制度。通过荣誉学士学位的评选,加快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,激励优秀学生脱颖而出。外国语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特点制定了《长春大学外国语学院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。

现将该细则发布至学院网站。

附件【荣誉学士学位相关表格.zip已下载
附件【5.长大外院发〔2025〕1号外国语学院荣誉学士学位实施细则.pdf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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