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教务处定于近期统一为学生补办学生证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补办学生证的程序: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学生于5月8日到5月16日期间到本学院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长春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表》,交到本学院院办审核签章。5月19日由院办统一将《长春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表》交到教务科,由教务科打印学生证.5月21日各学院经办人在教务科领取学生证,据实填写完相关信息后,统一到学校办公室盖章生效。
二、补办学生证每个收取成本费5元,学生必须将钱和《长春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表》一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给院办老师,由院办老师将《申请表》交到教务科,学生证费用交到财务处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学生一定要如实填写《长春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表》,尤其表中乘车区间(指学生往返与家庭所在地(以身份证发放地为准)之间的最近火车路线)项目务必据实填写清楚,否则不予办理。
2、各学院在审核《长春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表》时认真把关、严格审查,若发现多办证、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等现象者,取消办证资格。
3、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关于补办学生证相关信息,过期将不予办理。
教务处
2014年5月8日